智通财经APP讯,奥士康(002913.SZ)发布公告,公司时任监事文进农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5号《关于对文进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文进农作为公司监事,在2021年7月8日减持公司股票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