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温州宏丰(300283.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243号,简称“落实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现需公司就有关事项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将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