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南大环境(300864.SZ)公告,近日,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董迎雯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董迎雯自2020年5月21日至今担任南大环境董事,自2020年5月25日至今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工程师)。秦某某系董迎雯配偶。
秦某某控制并操作本人账户于2020年8月31日买入100股“南大环境”后,当日又卖出200股“南大环境”。自2020年8月31日卖出“南大环境”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秦某某多次买卖“南大环境”,累计买入14800股,成交金额183.7万元,累计卖出16200股,成交金额203.05万元。截止2020年10月28日,秦某某已将持有的“南大环境”全部卖出,并将所得收益5990元上交公司。
上述违法事实,有南大环境公告及说明、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等证据证明。
董迎雯作为南大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秦某某买入“南大环境”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南大环境”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导致董迎雯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董迎雯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