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公布,于2021年7月12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与湖南新华(作为买方)订立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过往协议。根据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过往协议,苏州协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向湖南新华出售盐源县白乌的全部股权。
根据首批该等90%股权购股协议,苏州协鑫新能源及西安协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神木市平元电力有限公司(神木平元)、神木市平西电力有限公司(神木平西)、神木县晶登电力有限公司(神木县晶登)及西咸新区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协鑫)各自的90%股权。根据首批该等10%股权购股协议,苏州协鑫新能源及西安协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于首批90%股权出售事项交割起计两年内及╱或紧随首批该等90%股权购股协议所订明若干事件发生后向买方出售神木平元、神木平西、神木县晶登及西咸新区协鑫各自的10%股权。
于2021年9月13日(交易时段后),西安协鑫新能源(该公司间接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第二批该等90%股权购股协议。根据第二批该等90%股权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其中包括)向买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90%股权。
于第二批90%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于90%股权交割后该等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该公司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于2021年9月13日(交易时段后),西安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与宁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亦订立第二批该等10%股权购股协议。根据第二批该等10% 股权购股协议,卖方同意(其中包括)于90%股权交割起计两年内及╱或紧随第二批该等90%股权购股协议所订明事件发生后向买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10% 股权。
第二批出售事项总代价约人民币2.395亿元。
据悉,该等目标公司拥有共六座位于中国的已营运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为约198兆瓦。
于本公告日期,预计该集团就第二批出售事项将产生亏损净额约人民币1.32亿元。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9.01亿元,公司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为配合其“转型升级”发展目标,该公司持续推进轻资产模式转型。于90%股权交割后,该等目标公司将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且该等目标公司的溢利及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该集团的负债将减少约人民币8.16亿元。此外,该等交易所得的现金约人民币9.01亿元将用于进一步偿还债务,经参考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后计算,该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1.6%,因此有效降低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