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艾格(002619.SZ)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日照义聚”、委托人)与上海越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越群”、受托人)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扫描件,2021年9月9日,收到协议的原件。2021年2月,日照义聚和上海越群签署了协议。
协议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上市公司11.55%股份的如下权利且该等委托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委托人对所有义聚相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形式表决权;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利(包括在上市公司章程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公告显示,该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