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科恒股份(300340.SZ)发布公告,2021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王恩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4号),(简称“警示函”)。
经查,王恩平于2021年4月起至今任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恒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6月4日,王恩平的配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科恒股份股票1200股,买入均价16.92元/股,成交金额2.03万元;7月9日卖出科恒股份股票1200股,成交均价19.36元/股,成交金额2.32万元。
王恩平作为科恒股份的独立董事,其配偶将持有的科恒股份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王恩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