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维远股份(600955.SH)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先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