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文化传信(00343)公布,于2021年9月15日,原告于2020年12月16日取得以申请针对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首名被告)、泰业印刷有限公司(第二名被告)、同德书报有限公司(第三名被告)、以“收藏家港漫专区”之名营业的林正德(第四名被告)及黄玉郎(第五名被告)(统称为“被告”)的非正审强制济助的传票及进一步传票已于陆启康法官席前聆讯。
于聆讯上,法院颁令,禁止被告及各被告(不论由彼等本身、其联属公司、董事、高级职员、僱员、职员、代理人、代表、联营公司、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名或不论何人行事)于本诉讼的判决或任何进一步颁令前制造、生产、出版、出售、供应、分销、向公众刊发、推广、推销、宣传及╱或不论以何种形式买卖或处置有关“小流氓”漫画系列复制本、商标及与之有关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拥有人等。
倘被告因疏忽而并无遵守或违反颁令,可能会被判藐视法庭,可遭执行法律程序,以强制被告遵守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