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集团(00698)公布,早前公司披露,2014年2月20日的融资函件,获三菱东京UFJ银行授出1亿港元贷款;2014年11月7日的融资协议,获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授出3.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2016年8月5日的融资函件,再次获三菱东京UFJ银行授出2亿港元贷款;2017年1月23日的融资函件,获恒生银行提供3.55亿港元的非循环贷款融资。
上述融资中均包括一项条款,即王氏兄弟须共同维持拥有不少于40%的公司已发行股本。倘违反上述条款将构成违约事件,融资函件或协议下的所有未偿还金额将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假设销售股份获悉数配售,于紧随配售后,王氏兄弟将合共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9.75%,将导致违反该等融资协议的条款,并将构成违约事件,融资协议项下未偿还金额将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集团将向该等融资协议贷款人取得豁免,集团具备充裕财务资源以偿还其债项,于2016年12月31日,集团有现金及银行结余约8.69亿港元。
于公告日期,公司有本金总额为4.47亿港元于2018年到期尚未兑换的1%可换股债券。该等可换股债券获兑换后,将发行约2.48亿股新股份,而Landmark Worldwide、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及王氏兄弟于公司股权将进一步摊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