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恒泰裕集团(08081)发布公告,于2020年9月4日,公司拥有51%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Concord-Linked
Limited(协盟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黄靖淳先生(作为贷款人)就发放金额为3000万港元的贷款订立贷款协议。作为贷款人根据贷款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其中一项先决条件,公司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签立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的股份押记,用以担保借款人于贷款协议项下的还款责任,据此,公司已向贷款人抵押、质押及出让由公司实益拥有的借款人51股普通股(相当于借款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1%)以及押记股份项下的应付股息。于本公布日期,贷款已到期。
于2021年9月27日,集团接获贷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的函件,称由于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及其应计利息,贷款人已向借款人及公司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其中包括)偿还贷款及其应计利息;及就根据股份押记向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的买方转让押记股份取得法院命令╱判决。
集团正就上述事宜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