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蓝盾股份(300297.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经汇通”)因未及时履行偿还杨柳女士80.44万元借款本金以及相应利息、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合计120.81万元(违约金、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处置中经汇通所持有的公司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清偿上述债务。中经汇通可能因上述裁定事宜发生被动减持情形。
于2021年9月28日,中经汇通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冻结并卖出导致被动减持,本次被动减持36.75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