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普星能量(00090)发布公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我省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57号)。根据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
(i)该集团下属浙江普星蓝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蓝天电厂)、浙江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德能电厂)及浙江普星京兴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京兴电厂)各自的含增值税容量电价将由每年每千瓦人民币470元调整至每年每千瓦人民币394.8元;
(ii)该集团下属普星(安吉)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安吉电厂)及衢州普星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衢州电厂)各自的含增值税容量电价将由每年每千瓦人民币680元调整至每年每千瓦人民币571.2元;
(iii)该集团下属蓝天电厂、德能电厂及京兴电厂各自的每千瓦时含增值税电量电价将按当时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厘定适用的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的约0.23倍厘定;及
(iv)该集团下属安吉电厂及衢州电厂各自的每千瓦时含增值税电量电价将按当时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厘定适用的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的约0.21倍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