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东网(002175.SZ)发布重整计划(草案),根据本重整计划,东方网络本次重整如获实施,则:
一、东方网络的企业法人性质及市场主体资格不变,仍是一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东方网络现有总股本7.538亿股为基数,按每100股转增69.38413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共计转增5.23亿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东方网络总股本将增至12.768亿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以及偿还公司对外负债。
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5.23亿股股票,其中:部分股票按照5.2元/股的价格采用以股抵债的方式按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受偿方案,专项用于清偿东方网络的债务,预计用于抵债的股票约为3.063亿股(含预留的抵债股票数。最终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以股抵债后剩余股票(含预留抵债股票实际未能使用而剩余部分以及债权人放弃受领的提存抵债股票部分。下同)在不超过2.615亿股(含本数)的部分由重整投资人以0.6元/股的对价受让,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所支付的货币对价,专项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以股抵债后剩余股票超过2.615亿股(不含本数)的部分由东方网络选择注销或者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变现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重整投资人承诺:
1.东方网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执行完毕之日的下个自然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东方网络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合计不低于2.5亿元。如未能实现的,重整投资人将在第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2.重整投资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四、东方网络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方案如下:
1.债权额低于特定担保财产清算价值的有财产担保债权,自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货币清偿。
2.债权额超过特定担保财产清算价值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东方网络在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担保财产的清算价格为底价在淘宝或者京东拍卖平台启动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税费以及其他交易成本、费用后的余额,用于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后的剩余未受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权,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方案受偿。
五、东方网络预重整、重整期间的破产费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所负债务(共益债务)将以货币方式及时全额清偿。
六、东方网络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以货币方式在本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及时全额清偿。
七、东方网络普通债权中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债权,以货币方式全额清偿,清偿期限如下:
(一)1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部分,自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1个月内清偿;(二)超过100万元(不含本数)的部分,自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
八、东方网络普通债权中债权额超过500万元(不含本数)的债权,在经桂林中院裁定确认后,按照每100元债权额获得约19.230769股转增股票予以抵偿。每股抵债价格为5.2元,该部分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00%。以股抵债过程中,若债权人可分得的股票存在不足1股情形的,则该债权人分得的股票数量按照“进一法”处理,即去掉拟分配股票数小数点右侧的数字后,在个位数上加“1”。
上述以股抵债获得的股票数量超过1000万股(不含本数)的债权人,自抵债股票登记至该债权人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持有的抵债股票。
九、东方网络所持合伙份额,以及因承担合伙份额回购义务、保证担保义务所新获得的全部合伙份额、追偿权利(含尚未确定的或有权利)等,在桂林中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2个月内以1000万元为起拍价在淘宝、京东拍卖平台“整体打包”公开拍卖变现。若无人参与竞买或者虽参与竞买但拒绝做出有效报价、或者出价人反悔等导致无法变现的,重整投资人承诺以1,000万元价格“整体打包”协议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