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元股份(003003.SZ)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精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精诚”)于近日收到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8月27日,中山市黄圃镇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山精诚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中山精诚的臭气浓度排臭气放浓度下风向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建改建标准,甲苯和二甲苯超出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标准,根据《中山市环境生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2019年修订版)》一“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通用规则类”第三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决定对中山精诚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表示,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