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莱美药业(300006.SZ)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集团”)于2020年1月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期间,邱宇将其直接持有莱美药业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若邱宇依据协议约定减持莱美药业股份或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其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则减持后邱宇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中恒集团行使。
鉴于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持有公司的130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了司法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公司控股股东中恒集团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对应减少1300万股,其拥有表决权股份比例对应减少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