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奥马(002668.SZ)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收到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治中院”)邮寄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晋04民初150号]和《结案通知书》[2021晋04执保29号],因公司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君汇华府支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存在纠纷,公司名下的部分银行账户及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西银行已达成和解,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其他资产的解除冻结手续已在办理中。
根据长治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结案通知书》及公司查询,公司共有4个银行账户被长治中院司法冻结,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468.74万元。此外,公司持有的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亦被冻结。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山西银行达成和解,山西银行已向长治中院申请依法解除对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和相关资产的冻结。公司于同日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公司被冻结的4个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此外,公司持有的山西银行股权解除冻结手续已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