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投资开发(00204)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收到一份由律师代表一名债权人发出的函件,声称该债权人根据公司条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向公司送达一份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和解款总额165万港元(债务)。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15日涉及向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而索赔的公告。
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收到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后3周内偿还债务,否则债权人可能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公司现正就指称的债务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