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上海汐泰发出监管函 该公司在持股新元科技(300472.SZ)达5%时未及时报告并公告

10月25日,深交所向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5日,深交所向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1年10月19日,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300472.SZ)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该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该公司担任管理人的系列基金于2021年10月18日买入5,199,681 股新元科技股份,持股比例由3.3841%增加至5.3343%。该公司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买卖新元科技股票。

深交所指出:请上海汐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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