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4月21日,该集团与郑州银行北环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据此,郑州银行北环支行同意向该公司附属林州新创提供金额达人民币3.3亿元的非循环信贷融资,将用于为林州新创(作为承租人)将予订立的若干融资租赁提供保理安排。
4月26日及5月19日,该集团订立林州融资租赁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据此河南恒立信分别以代价人民币2.2亿元及7000万元自林州新创购买林州租赁资产I及租赁资产II并出租予林州新创,为期12年,租金总额约分别为人民币2.8亿元及9131.36万元;及林州新创将向河南恒立信支付管理费人民币561万元及178.5万元。
此外,河南恒立信与郑州银行北环支行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协议,据此,河南恒立信同意将其就林州融资租赁I和II项下全部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权利转让予郑州银行北环支行。
其中,林州租赁资产I指若干先前由林州新创拥有的310瓦光伏组件、模组之外的系统设备及其他光伏设备。林州租赁资产II指若干先前由林州新创拥有的300瓦及310瓦光伏组件。
董事相信,授信协议有助扩宽集团资金来源,进一步增强集团业务及其竞争力。因此,董事会认为,订立授信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