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瑞凌股份(300154.SZ)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10月27日,深交所向瑞凌股份(300154.SZ)发出关注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7日,深交所向瑞凌股份(300154.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2021年10月25日晚间,瑞凌股份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向不超过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对此,深交所要求瑞凌股份详细说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预留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光配偶的近亲属齐雪芳、齐峰、王辉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获授股份数量的确定依据及与其贡献程度的匹配性;公司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幕知情人交易情况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等在内的五个事项。

深交所提出:请瑞凌股份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0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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