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派能源发展(00307):原董事会认为声称决议无效 且认为原董事会仍然在职

优派能源发展(00307)公布,共同临时清盘人已知悉于股东特别大会,某些股东认为通过了原董事的撤职及新董事的任命的决议(声称的决议),具体为:

撤除王川、张利、郑源、许文龙、李保国、刘永顺及吴艳峰其董事职务并即时生效;委任高书方及纪连明为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及委任陈铭燊、李智华及麦耀棠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

共同临时清盘人已注意到就有关上述所据称的股东特别大会的结果,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南华早报及香港商报以据称新被委任的董事会及高书方的名义刊登。

共同临时清盘人了解到原公司董事会认为声称的决议为无效,并且认为公司原董事会仍然在职;其无法确定声称的决议的有效性,此争议可能需要由百慕达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无论如何,自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17年4月28日赋予共同临时清盘人权力之日起,百慕达最高法院已暂停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

另外,昊天发展(00474)作为公司股东成员之一,并于2017年5月8日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交传票并要求,2017年5月12日的法庭聆讯中,免除马德民及黎颖麟的临时清盘人职务,而Roy Bailey则继续留任为唯一的临时清盘人。聆讯当日,昊天发展进一步提名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阎正为及廖耀强,联同Roy Bailey作为共同临时清盘人。

2017年5月12日,百慕达最高法院在听取各当事人提交的意见后,指示各当事人需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并确定传票的实质性论据的聆讯日期。

百慕达清盘呈请的聆讯已被进一步押后至2017年9月15日(百慕达时间)。百慕达最高法院同时也发出命令,指出呈请人可以致函注册主任,并予公司7天通知,以恢复进行呈请聆讯的权利。

于2017年5月22日,经主审公司法官聆讯后,香港聆讯已被押后至2017年9月25日。

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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