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9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对深圳前海德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