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对华新水泥(600801.SH)与龙佰集团(002601.SZ)2家企业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具体如下:
华新水泥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B转H方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经过类别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B股现有公众股东数量、持股比例,股份转换涉及的转托管安排、信息披露安排等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具体情况,现金选择权所需资金规模、来源及币种,相关措施能否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等。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披露至自然人)情况,与第二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为符合境外上市公众股比例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和计划,股份转换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龙佰集团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2018、2019年因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及披露等问题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的整改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依据。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对你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说明相关自然人股东的具体情况及关联关系。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你公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情况出具承诺。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韩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