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证监局对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1年半年报

作者: 智通财经 丁婷 2021-11-05 07:05:32
11月2日,黑龙江证监会对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黑龙江证监局11月4日消息,黑龙江证监局对饶河县中顺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052885488C)截至2021年8月31日,未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至2021年10月29日才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黑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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