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阳光照明(600261.SH)发布公告,由于陈英女士将持有公司一致行动人浙江桢利10%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先生,转让后不在持有浙江桢利的股份。现浙江桢利分别由陈森洁之配偶潘小冲女士持股90%,陈森洁先生持股10%。
陈英女士将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世纪阳光5.565%的股份转让给陈森洁先生,转让后陈森洁先生持有世纪阳光由65.708%增加至71.2733%的股份,陈英女士不再持有世纪阳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陈英女士退出公司实际控制人。世纪阳光仍为控股股东,陈森洁先生及其配偶潘小冲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世纪阳光、浙江桢利、陈森洁仍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