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发布公告,有关建议发行最多1亿美元于2017年到期的6厘可换股债券,当股份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的期间超过30个连续交易日,则为发生“有关事件”。该公司已向2017年债券持有人发出有关事件发生的通告。
根据2017年债券的相关条款及条件,2017年债券的持有人将有权选择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8月1日按2017年债券的本金额连同截至有关事件赎回日期的累计利息赎回全部而非仅部分该等持有人的2017年债券。于赎回任何债券后,该等已赎回债券将会予以注销。
此外,倘获持有不少于当时尚未行使的2017年债券本金额25%的持有人书面要求,或有特别决议案指示,则2017年债券的受托人可以或应当声明2017年债券的本金及利息为即时到期及应付。该公司正积极与受托人及若干债券持有人商讨以避免有关声明。
目前,2017年债券的尚未偿还本金总额为港币2020万元。
公告称,公司股份及债务证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