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8日,深圳证监局向深圳奥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义资本或公司)及梁光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奥义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梁光泽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担任奥义资本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2月28日至2021年6月29日担任奥义资本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圳证监局表示,奥义资本及梁光泽均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