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能源(00735),早于2015年12月30日,公司与最大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国家电投旗下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家核电”)将择机转让其全部核电资产及业务至公司。
公司将向国家核电或国家电投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发股份或支付现金。其中,就现金代价部分,公司可以利用股本融资、债务融资或其他形式募集。
截至2017年5月29日,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之间有关可能交易的商讨和磋商仍在进行中;及除备忘录外,未订立任何正式或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公司理解国家电投集团有意于完成若干内部重组后继续推进可能交易,而该等内部重组须待中国若干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作实;及该等政府及监管部门并未就作出回复提供任何预估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