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9日,深交所向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江技术,300020.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2021年11月3日,该公司披露《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目标以2020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其中第一期行权条件为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或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对此,深交所要求银江技术核实说明以 2021 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作为第一期行权考核指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的有关要求等方面的事项。
深交所提出,请银江技术就所提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