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8日,深交所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康科技,002610.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爱康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深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一、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承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四、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袁源,总经理、时任财务总监易美怀,财务总监李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