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ST同洲(002052.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深交所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002052.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智通财经APP获悉,深交所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002052.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经查明,2021年6月30日,ST同洲披露《关于2014年度至2019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号)认定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况及自查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的其他会计差错,ST同洲对2014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调减2015年度净利润10,976.36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由盈利更正为亏损。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袁明,时任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颜小北,时任副总经理袁团柱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侯颂、吴远亮,时任董事李宁远、陈友,时任独立董事欧阳建国、潘玲曼、肖寒梅,时任监事王红伟、刘一平、王洋,时任副总经理王健峰、王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贺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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