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信濠光电(301051.SZ)发出关注函 要求公司说明东莞骏达是否具备独立盈利能力

作者: 智通财经 汪婕 2021-11-15 20:18:16
11月15日,深交所向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濠光电,301051.SZ)发出关注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5日,深交所向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濠光电,301051.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1月9日,信濠光电董事会审议同意由广东信濠使用超募资金进一步收购孙长青持有的东莞骏达15.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东莞骏达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东莞骏达处于亏损状态,基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增值率为624.97%。东莞骏达主营业务为玻璃防护屏的生产、销售,其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该期间其对外承接订单及销售定价权均由原控股股东深圳骏达光电掌握,东莞骏达仅保留少量合理毛利等。深交所要求信濠光电补充说明东莞骏达的人员、资产、财务是否独立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东莞骏达是否可掌握独立承接订单、销售定价权、是否具备独立盈利能力;如否,请说明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进行风险提示等。

深交所提出,请信濠光电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11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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