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7日,北京证监局对陈江涛出具警示函。经查,陈江涛作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拉卡拉,300773.SZ)的股东,在拉卡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拉卡拉股票上市之日(2019年4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拉卡拉2021年5月27日披露《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陈江涛所持拉卡拉50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违反了前述承诺。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陈江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