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8日,深交所对凤形股份(002760.SZ)5%以上股东陈晓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凤形股份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显示,陈晓持有凤形股份5%以上股份,其配偶杨明华于2021年7月15日买入凤形股份股票68,300股,成交金额2,098,393元;于2021年7月26日卖出凤形股份股票108,000股,成交金额4,629,545元。陈晓配偶的前述行为导致陈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的规定。
深交所提出,请陈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