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1月19日,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全文如下:
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以下简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修订后的《底稿指引》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为提高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底稿目录具体内容由自律规则予以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http://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faxingbu@csrc.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黄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