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拉夏(603157.SH)发布公告,2021年11月22日,公司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简称“新市区法院”)转来的快递获悉,公司债权人嘉兴诚欣制衣有限公司(简称“嘉兴诚欣”)、海宁红树林服饰有限公司(简称“红树林”)、浙江中大新佳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中大”)(上述三方合称“申请人”)向其递交了《破产申请书》。
根据相关规定,因核准公司登记机关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的破产案件一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向新市区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其请求不符合相关法律程序,公司将及时向新市区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的异议申请。同时,公司未收到法院有关本次破产清算的任何裁定,本次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最终相关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4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A股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