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太钢不锈(000825.SZ)发布公告,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继续由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由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钢集团”)共同筹建,具体出资金额和比例为:太钢集团出资10.2亿元,出资比例为51%,太钢不锈出资9.8亿元,出资比例为49%。截至目前,太钢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3.31%的股权,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公司表示,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