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灵康药业(603669.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灵康转债”)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利息。
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4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40元人民币(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