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ST花王(603007.SH)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2927号《关于ST花王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公告如下: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发布《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参与竞拍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花王集团”)持有的土地资产,起拍价为1532.01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影响较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1.公告显示,公司拟参与竞拍花王集团持有的位于丹阳市延陵镇联兴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独立董事金晓斌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未能按期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对董事会议案行使弃权表决。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花王集团取得该土地的时间、对价、方式、建设成本,以及土地使用情况;(2)本次公司参与竞拍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变相帮助控股股东偿还债务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公司未来对该土地的规划,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未归还,财务存在流动性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参与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2)结合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及财务风险,评估此次土地竞拍事项是否进一步加剧公司流动性风险,是否具有可行性;(3)公司应审慎确定竞拍价格,保证相关出价在合理、公允范围内,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3.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大额资金,尚未归还。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目前资金占用偿还的进展;(2)审慎评估控股股东的债务压力、资信情况、质押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明确后续归还占用资金、解决质押等债务问题的举措安排;(3)董事会及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尽快归还资金,消除不利影响,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勤勉尽责,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于3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