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珠医药(01513)公告,于2021年11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于2021年11月30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丽珠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067;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将于2021年11月30日开始可以行权。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丽珠JLC2,股票期权代码:037083。
公告显示,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9月27日止。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