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大湖股份(600257.SH)发布公告,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聘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