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振华股份(6030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林明珠、林旭东等6位自然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林明珠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
据悉,交易标的是一家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交通工具、储能系统、电子设备等相关领域,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标的公司于2020年被厦门市授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于2021年获授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同年入选厦门市瞪羚企业。
公司通过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未来将以新能源电池核心材料为突破口,以标的公司及其核心经营团队为纽带,加大铬系新材料在新能源行业的研发和拓展力度,加速产业化应用,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
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在新型凝胶电解液、液流电池电解液、高效阻燃型添加剂等新能源电池的前瞻性功能材料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试验成果,本次投资与上市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规划和市场布局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升级、提高公司整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