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天龙集团(300063.SZ)发布公告,于2021年12月6日,公司和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于2021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49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