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03823)合营公司扣起应付股息构成提供财务资助

德普科技(03823)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29日及2016年7月31日,合营公司上海富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全资附属上海莱恳及范林分别拥有50%及50%权益)董事会及股东议决宣派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2.22亿元,其中应分别向上海莱恳及范林各支付1.11亿元。

随后,于2016年7月31日,合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议决,将应付予范林的中期股息用于抵销范林应付予合营公司的部分相关金额,而向上海莱恳支付的中期股息将予扣起直至2018年为止,以推进合营公司于该物业设施进行升级及改进的初始计划。

此外,于2017年2月7日,合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进一步议决宣派2016年度的末期股息1560万元,其中已分别向上海莱恳及范林各支付780万元。同样,于2017年2月7日,合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议决,将应付予范林的中期股息用于抵销范林应付予合营公司的部分相关金额,而向上海莱恳支付的中期股息将予扣起直至2018年为止,以推进合营公司于该物业设施进行升级及改进的初始计划。

扣起应付予上海莱恳的股息款项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04(1)(e)条构成该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条构成向合营公司提供垫款。

董事会注意到,合营公司扣起应付予上海莱恳的股息或会受上市规则项下的披露规定所规限。紧接获悉有关事件后,董事会就此向该公司的法律顾问查询有关上市规则项下的规定,并被告知,合营公司扣起应付予上海莱恳的股息根据上市规则构成该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根据上市规则向合营公司提供垫款,而该公司并未遵守于相关期间适用上市规则的规定。

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已立即要求其法律顾问简报及解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已采取一切行动重新遵守有关上市规则,以就该事件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董事认为,不合规事宜为独立事件,并承诺日后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据悉,该物业指位于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3、7、9及11号环球世界大厦B座1–10楼的物业连同地库停车位及外墙LED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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