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研股份(300159.SZ)发布公告,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37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治理不规范。2、内部控制不健全。3、信息披露存在问题。4、财务核算不规范。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以下要求开展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同时披露董事会关于整改工作的决议和监事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