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8日,证监会官网公布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诚达药业”)问询回复。此前,证监会就诚达药业贸易商销售模式、变更生产场地两项问题进行问询。对于上述问询,诚达药业回复称,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整体而言该种销售模式亦符合医药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贸易商客户和商业合作伙伴销售的收入比例和毛利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诺泰生物,主要系两者 CDMO 业务的发展路径不同所致。公司在业务起步的早期选择通过专业医药贸易商或者是合作伙伴等进行合作以开拓国际市场,是公司早期发展过程中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战略选择;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加深,而原有的合作模式长期存续且较为稳定,因此传统合作习惯一直沿用至今,导致公司目前对贸易商客户和商业合作伙伴的销售占比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