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朗特智能(300916.SZ)发出监管函,其未在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6日,深交所向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朗特智能,300916.SZ)发出监管函。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6日,深交所向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朗特智能,300916.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20 年 12 月 30 日,朗特智能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2021 年 6 月 24 日晚间,朗特智能披露公告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开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交易金额累计最高 1,5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合计 9,826.21 万元,违反了公司作出的前述承诺,且公司未在开展上述外汇交易业务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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