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永泰能源(600157.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作出(2021)苏01破45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永泰科技、永泰集团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永泰科技与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