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0日,深交所向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方集团,300301.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长方集团称经过与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康铭盛)原股东友好协商,拟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等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康铭盛 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情况进行评估。公司及康铭盛原股东将根据评估结果协商调整承诺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截至12月17日,长方集团未就上述事项披露后续进展。深交所要求长方集团详细说明公司及康铭盛原股东拟根据评估结果协商调整业绩补偿承诺是否严格符合相关要求;并进一步说明上述事项截至目前的评估进展、协商进展情况等,以及长方集团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等。
深交所提出,请长方集团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2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