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激智科技(300566.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张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激扬投资”)未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故发行完成后,前述股东的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其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2.62%。